省水投(集团)公司、各市(州)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3〕189号)、《贵州省水利厅关于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黔水监督〔2019〕13号)、《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黔水监督〔2021〕3号)等要求,经审定,同意贵州山川秀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延期;同意国家能源集团贵州电力有限公司红枫水力发电厂(百花湖水库、红枫湖水库)等2家单位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现予以公布。
附件:贵州省2022年第三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名单
贵州省水利厅
2022年7月25日
附件
贵州省2022年第三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类别 |
等级 |
有效期 |
1 |
贵州山川秀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企业 |
二级 |
2022年7月26日至2025年7月26日 |
2 |
国家能源集团贵州电力有限公司红枫水力发电厂(百花湖水库) |
管理单位 |
二级 |
2022年7月26日至2025年7月26日 |
3 |
国家能源集团贵州电力有限公司红枫水力发电厂(红枫湖水库) |
管理单位 |
二级 |
2022年7月26日至2025年7月26日 |
备注: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须于期满前6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经复评和审定,符合延期条件的,可延期3年。